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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著作权法对地勘成果的法律保护
引用本文:何英,乔新杰.论著作权法对地勘成果的法律保护[J].人民论坛,2011(12):92-93.
作者姓名:何英  乔新杰
作者单位: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政法学院
基金项目:湖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资源环境经济研究中心开放基金项目《地勘成果权利结构与法律制度保护协调研究》的研究成果,项目编号:2009B010)
摘    要:我国现行《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对地勘成果的法律保护尚显薄弱。地勘成果作为智力劳动成果,是地勘成果创作者思想的表达,具有作品的一般特征,应当纳入到著作权法保护范围。要建立起《著作权法》一般保护和《矿产资源法》具体明确的地勘成果法律保护体系,使地勘成果得到充分的法律保护。

关 键 词:地勘成果  著作权  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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