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惯法与《婚姻法》的冲突与协调——以凉山彝族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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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陆晓萍.习惯法与《婚姻法》的冲突与协调——以凉山彝族为例[J].人民论坛,2011(10):112-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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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陆晓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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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昌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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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彝族婚姻习惯法和《婚姻法》在凉山彝族地区的婚姻和家庭事务中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由于文化价值与社会基础的不同,两者难免产生冲突。彝族婚姻习惯法的存在及其影响是一个不可否认的客观现象,积极协调彝族婚姻习惯法与国家婚姻法的关系,实现两者的良性互动,对构建和谐凉山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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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凉山彝族 婚姻习惯法 婚姻法 冲突 协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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