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系列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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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昌道.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系列谈[J].政治与法律,19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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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昌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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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五、禁止叛国、颠覆条款的规定目前香港的刑法中有叛国罪规定,由于中国恢复行使主权后,香港居民对英国皇室、英国政府便没有义务,这部分刑法不适用了。另一方面,全国人大和人大常委会的法律,基本上是不在香港适用,中国的刑法也不适用于香港。那末这部分便有了空隙,需要另一法律代替,为此有必要在基本法里规定。由于此条款影响广泛,引起众多议论;尤其在“六四”风波之后,更成为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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