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我国政府信息免予公开范围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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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何虹.完善我国政府信息免予公开范围的思考[J].行政论坛,2011,18(3):66-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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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何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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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常州工学院,人文社科学院,江苏,常州,213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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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政府关于信息免予公开范围的规定存在"三个安全一个稳定"的信息不确定、免予公开情形界定不明、免除公开事项具备了无限扩大的可能、缺少对政府讨论过程信息和执法性信息的排除等问题。对此,我国政府信息免予公开范围需要确立"推定公开"原则并限制和说明"三个安全一个稳定"信息,界定政府信息免予公开的情形,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法律效力,增加对"讨论过程信息"和"执法性信息"免予公开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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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免于公开范围 国家秘密 商业秘密 个人隐私 讨论过程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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