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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我国政府信息免予公开范围的思考
引用本文:何虹.完善我国政府信息免予公开范围的思考[J].行政论坛,2011,18(3):66-69.
作者姓名:何虹
作者单位:常州工学院,人文社科学院,江苏,常州,213022
摘    要:我国政府关于信息免予公开范围的规定存在"三个安全一个稳定"的信息不确定、免予公开情形界定不明、免除公开事项具备了无限扩大的可能、缺少对政府讨论过程信息和执法性信息的排除等问题。对此,我国政府信息免予公开范围需要确立"推定公开"原则并限制和说明"三个安全一个稳定"信息,界定政府信息免予公开的情形,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法律效力,增加对"讨论过程信息"和"执法性信息"免予公开的规定。

关 键 词:免于公开范围  国家秘密  商业秘密  个人隐私  讨论过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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