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提高认识 依法办理减刑、假释案件
作者单位: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摘    要:1988年全国法院减刑、假释工作会议以来,上海各级法院在劳改部门的积极配合下,认真贯彻《全国法院减刑,假释工作座谈会纪要》(以下简称《纪要》),调整减刑、假释案件的管辖范围,充实减刑、假释的办案力量,严格按照刑法、刑事诉讼法和《纪要》的有关规定办理了一批减刑、假释案件。通过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对贯彻执行党的劳改政策,稳定劳改秩序,促进罪犯改造,起了积极作用。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减刑、假释工作列为刑事审判工作的重要内容。全国法院减刑,假释工作座谈会后,市高院审判委员会专门听取汇报,认真讨论,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根据会议的有关规定,调整了减刑、假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