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新疆玛纳斯:人民监督工作有新招
引用本文:仲玉新,刘生献.新疆玛纳斯:人民监督工作有新招[J].中国检察官,2008(9):80-80.
作者姓名:仲玉新  刘生献
作者单位:《中国检察官》
摘    要:近日,玛纳斯县人大常委会通过了《玛纳斯县人民监督员工作办法》,并任命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机关办理自侦案件,这在新疆尚属首例。8月27日,县检察院又组织召开了人民监督员座谈会。人民监督员在会上纷纷发言,表示作为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人民监督员,一定会加强与县检察院的联系和沟通.及时了解职务犯罪案件办理进展情况,按照人民监督员制度的有关规定和《玛纳斯县人民监督员工作办法》尽职尽责做好监督工作。

关 键 词:人民监督员制度  监督工作  新疆  人大常委会  玛纳斯县  自侦案件  检察机关  案件办理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