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商“以义制利“商业道德观的成本收益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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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喜琴,刘建生.晋商“以义制利“商业道德观的成本收益分析[J].前进,2004(3):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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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喜琴 刘建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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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山西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 2. 山西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博士生导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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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以义制利”的商业道德在先秦时期孔子就已提出。在孔子看来,对利的追求符合人的本性。但这种对利的角逐若危及到社会及经济交往的秩序时,就应该用道德规范加以限制。他提出的“义”这个道德规则,是用“义”来约束社会中互动的人们之间所可能出现的机会主义,这就是人们在交往中要重义轻利。产生于黄河流域的晋商深受儒家传统文化熏陶,把“利以义制”作为自己经商活动的准则,遵从诚信、恪守诺言,成为他们成就和保持事业兴盛的利器。本文试图从比较经济学成本收益的角度对晋商经营活动的这一道德观念作出理论阐释。(一)晋商道德观念成本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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