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福州港沙埕港区杨岐作业区25、26号泊位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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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建省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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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闽政文2019]18号福鼎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福州港沙埕港区杨岐作业区25、26号泊位工程建设项目用地的请示》(鼎政地2018]10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将福鼎市境内农用地67.2125公顷(其中耕地6.1851公顷)、未利用地0.625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征收福鼎市沙埕镇南镇村水田3.6898公顷、旱地2.114公顷、林地55.3516公顷、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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