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被害人有醉酒情节案的审查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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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田静,于翔.对被害人有醉酒情节案的审查起诉[J].中国检察官,2015(6):56-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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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田静 于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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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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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基本案情]2013年9月19日21时30分许,被告人唐某某与饮酒后的被害人刘某因争抢出租车发生口角,进而相互厮打,被告人唐某眼部被打伤。期间,被告人杜某某与郭某先后驾车从该路口经过,见唐某某与人打斗,遂上前帮忙。杜、郭二人加入后,三名被告人继续与被害人刘某相互殴斗,刘某终因体力不支退至人行便道旁,被告人唐某某见状上前揪拽并猛推刘某,刘某因站立不稳仰面倒地,致后脑撞击地面,被告人唐某某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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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审查起诉 体力不支 故意伤害罪 颅脑损伤 言词证据 特异体质 证人证言 对冲性 过失致人死亡罪 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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