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惊动公安部的治安处罚案 |
| |
引用本文: | 刘水晶
,王建斌.一起惊动公安部的治安处罚案[J].政府法制,1996(12). |
| |
作者姓名: | 刘水晶 王建斌 |
| |
摘 要: | 1995年3月,山西省长子县石哲镇东村村民曹福,伐掉了其院外集体地上的7棵刺槐。东村村委遂以抢夺公私财物为由,向镇政府告发。镇政府调解未成后,转由石哲派出所对曹福一家参与此事的人员进行了治安处罚。自此,曹福以公安机关插手树权纠纷,对当事人进行了错误处罚为由,四处上告,并把控诉状送到了公安部。公安部批复山西省公安厅核查处理,并将结果上报。公安部门遂层层下转,将问题摆到了长子县公安局的面前。这起由价值不到200元的7棵刺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