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农村土地纠纷弄清“三权”是关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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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新贵.解决农村土地纠纷弄清“三权”是关键[J].法律适用,2012(8):115-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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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新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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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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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明确"三权"属性是对农村土地纠纷的本质把握处理农村土地纠纷,正确认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经营权"与"使用权"的本质属性,是定准案件性质,掌握解决纠纷方法的前题和基础。任何事物都有其本质属性和特征,掌握"三权"的属性,是为了全面了解和认识该类事物,从而更好的处理这类纠纷。(一)"三权"的含义1.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是指农民集体依法对其所有的土地占有、使用、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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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土地纠纷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行政机关 农村集体土地 农村土地承包法 集体土地所有权 土地使用权 土地管理法 本质属性 解决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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