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先占制度的理论探讨及立法构想
作者单位:;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摘    要:我国《物权法》未明确规定先占为物权取得的方式之一,导致理论体系上和司法实践中出现了一系列问题。确定物权的归属是物权法律的重要任务,确立先占制度是确定物的归属秩序的重要环节,在物权体系乃至民法体系上具有重要作用。中国对先占制度拒绝规定的理由是不成立的。对先占制度进行比较研究,有助于明确先占制度的自然法精神,重新配置所有权归属,以维护交易安全。在将来制定民法典之时,应当采取先占权主义,在我国确立先占制度。先占制度可以从正面列举和反面限制两个方面加以规定,以法律规定的弹性保持对社会经济变迁的适应性。

关 键 词:先占制度  无主物  先占权主义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