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治理微腐败必须无“微”不“治”
摘    要:"微腐败"产生的思想根源,主要是"法不责微"的心态在作祟,认为"微腐败""微"不足道,殊不知看似不关乎原则的"微腐败"实则是腐化堕落的温床。因此,治理"微腐败",杜绝"法不责微"的心态,必须致力于构建治理"微腐败"的长效机制。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