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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10个首批创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县(市、区)通过考评验收
摘    要:<正>据《福建日报》2017年1月13日报道,省食安办、食品药品监管局、财政厅近期对长乐市等10个全省首批创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县(市、区)试点单位开展考评验收工作,10个创建单位全部验收合格,每个单位给予100万元奖励。这标志着福建省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体系建设迈出坚实的一步。福建省于2015年开展创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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