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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农家乐”旅游建设少数民族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以龙胜县A村农家乐旅游为例
引用本文:吴广丽.发展“农家乐”旅游建设少数民族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以龙胜县A村农家乐旅游为例[J].传承,2008(22):112-114.
作者姓名:吴广丽
作者单位: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
摘    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目前各级党政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文章界定了"农家乐"的内涵及产生发展,并以龙胜县A村为例,提出了"农家乐"旅游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这些问题的建议,指出开发"农家乐"旅游对少数民族地区建设新农村起着积极作用。

关 键 词:社会主义新农村  “农家乐”旅游  少数民族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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