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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社会中的国家干预市场问题研究——我国经济法的回应与反思
引用本文:张国华.开放社会中的国家干预市场问题研究——我国经济法的回应与反思[J].湖北社会科学,2007(10):152-155.
作者姓名:张国华
作者单位:皖西学院,政法系,安徽,六安,237012
摘    要:国家和市场的关系问题可置于开放社会条件下加以研究。自由市场和国家干预都有其自身的缺陷。在开放社会中,国家与市场的关系应当是"自由竞争+有限的国家干预"。为突破国家干预的悖论,国家权力应适度干预市场,即在国家干预与市场自由之间寻求一种较佳的平衡。这必须依靠法治建设。在规范国家干预市场行为的法律体系中,经济法具有重要地位,是国家干预经济的基本法律形式。经济法不仅要对开放社会的发展趋势做出恰当的回应,更需要立足本国和当今时代,反思自身的定位,为国家干预和自由市场的契合建立完善的法治基础。

关 键 词:开放社会  国家  干预  市场  法治  经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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