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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什么和怎样说——我所理解的法官中立
引用本文:宋悦来.说什么和怎样说——我所理解的法官中立[J].中国律师,2003(3):85-86.
作者姓名:宋悦来
作者单位: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摘    要:随着审判方式改革的深入,法官中立、居中裁判的审判观念越来越被人们所接受,有人把法官形象地比喻成球场上的裁判,强调法官要像裁判那样保持绝对的中立,不偏不倚,如此才能做到公平、公正。这相对于过去审判长在开庭时带着感情审案,帮着一方当事人与另一方当事人论辩的作法,无疑是一大进步。但我认为,目前在审判界主张法官中立的同时似乎过多地强调了法官居中的一面,忽视了法官职能中主持正义的一面,似乎法官在法庭上“无为”或“无所作为”则是中立,如发现问题,主动查明则被斥为职权主义,有偏向一方当事人之嫌,从一个极端走向…

关 键 词:法官中立  法院  案件审理  审判方式  审判观念  法官形象  法官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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