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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应成为诉讼时效制度的受益者
引用本文:单虹宇,王艳华.谁应成为诉讼时效制度的受益者[J].中国律师,2003(6):67-67.
作者姓名:单虹宇  王艳华
作者单位:黑龙江远东律师事务所 (单虹宇),黑龙江远东律师事务所(王艳华)
摘    要:建立诉讼时效制度的意义在于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从而使当事人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尽快确定化。若权利人能行使权利而长期不行使,使义务人的法律地位长期处于不确定状态,将导致当事人间社会关系的事

关 键 词:诉讼时效制度  民事诉讼  债权  恶意逃避债务问题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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