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港澳民事诉讼管辖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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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于宁杰.涉港澳民事诉讼管辖问题[J].中国律师,2003(1):55-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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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于宁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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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建天泽广业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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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香港、澳门回归祖国后,与内地的民事交往不断扩大,民商事纠纷也日益增多,已越来越显示出我国涉港澳民事诉讼程序制度的不完善。作为区际法律冲突核心内容之一的管辖制度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更是经常困扰着有关的法院和当事人,解决与港澳之间的区际管辖冲突有时甚至要比解决国际之间的管辖冲突还要复杂和困难。◇现行涉港澳民事诉讼管辖规定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涉港澳案件的性质不明确,处理涉港澳案件管辖问题的法律依据不充分。《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规定,香港、澳门在回归后作为我国的地方行政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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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事诉讼 管辖问题 澳门 香港 区际法律 诉讼程序制度 管辖制度 港澳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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