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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所式法律教育在我院的适用研究
引用本文:葛海,彭春艳.诊所式法律教育在我院的适用研究[J].警官文苑,2007(4).
作者姓名:葛海  彭春艳
作者单位: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湖南长沙410113
基金项目: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06-2007年度课题的研究成果课题批准号为JY06YY004
摘    要:诊所式法律教育作为一种从案例教学法发展出来并借鉴医学院临床教学方法的一种全新法教育模式,在20世纪60年代兴起于美国各法学院。在我国,诊所式法学教育刚刚起步,在我院也还处于设想阶段。诊所式法律教育吸取了案例教学法的精髓,强调通过教师指导学生参与实际的法律运用过程来培养和提高他们的法律实践能力。作为传统法学教育的有益补充,诊所法律教育对于我院的法律教育改革是具有重要意义的。

关 键 词:法律诊所  法律教育  适用  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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