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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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国务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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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发〔2006〕3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自2007年7月1日起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查的目的和意义土地调查是我国法定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全面查实查清土地资源的重要手段。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作为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目的是全面查清目前全国土地利用状况,掌握真实的土地基础数据,建立和完善土地调查、统计和登记制度,实现土地资源信息的社会化服务,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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