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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可以容忍怎样的不平等?——兼评《论不平等的法律调控》
引用本文:龚廷泰.社会可以容忍怎样的不平等?——兼评《论不平等的法律调控》[J].金陵法律评论,2012(1):151-154.
作者姓名:龚廷泰
作者单位: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摘    要:平等是人类所特有的一种价值,是一个原则,是一项权利,是一种地位。平等是人类的理想,但不平等是社会的常态。罗尔斯认为偶然性会导致不平等,并提出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应该满足两个条件。我们认为不平等的存在,从某种层面上讲有着一定的积极意义,当不平等有利于弱势群体的最大利益时,这样的不平等才是一个秩序良好的社会能够容许的。郭兴利博士的《论不平等的法律调控》是对不平等问题积极回应的一部力作。

关 键 词:平等  不平等  限度  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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