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道路交通事故交强险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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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赵冰.我国道路交通事故交强险制度中存在的问题[J].法治与社会,201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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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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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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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现代意义上的汽车是1886年开始的,自此人类一步步进入机动车时代,之后一直发展到现在.进步带来便捷的同时,也伴随着问题产生.随着机动车的广泛使用给人们的日常生活带来了前所未有的便利,也为社会经济高速发展提供可能,但是随之而来的道路交通事故问题也变成了一大困扰,威胁着人们的财产及人身安全,给国家财产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巨大损失.迄今为止,交通事故已经成为当今社会的一大问题,而我国作为机动车大国,更是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频发.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报告,大概每年全世界由于道路交通死亡的人数有120万人,每天有3000多人因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每年全世界因为道路交通事故大约有5000多亿美金的损失.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道路通车里程逐年增长,机动车保有量不断增加,道路交通事故也呈逐年增长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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