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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系列讲座之13 破解“无中生有”的民法招术
引用本文:黄福宁.民法系列讲座之13 破解“无中生有”的民法招术[J].法律与生活,2016(5):64.
作者姓名:黄福宁
作者单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摘    要:在林林总总的算计招式中,最没有技术含量的应属"无中生有"法。无中生有是指事先不写请示、不打报告、不明确告诉对方某些事项,事后却说合同本来就包含了这些内容。要是对方说"我不知道",算计者会一脸无辜地说:"对不起,那是您的事。"别以为这么没有技术含量的招式只在传统行当中才有,许多貌似非常现代的行业照样上演这种故事。航空业够现代吧,在这个行当里,也有"无中生有"的把戏——乘客买了飞机票,却上不了飞机。

关 键 词:格式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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