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系列讲座之13 破解“无中生有”的民法招术 |
| |
引用本文: | 黄福宁.民法系列讲座之13 破解“无中生有”的民法招术[J].法律与生活,2016(5):64. |
| |
作者姓名: | 黄福宁 |
| |
作者单位: |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
| |
摘 要: | 在林林总总的算计招式中,最没有技术含量的应属"无中生有"法。无中生有是指事先不写请示、不打报告、不明确告诉对方某些事项,事后却说合同本来就包含了这些内容。要是对方说"我不知道",算计者会一脸无辜地说:"对不起,那是您的事。"别以为这么没有技术含量的招式只在传统行当中才有,许多貌似非常现代的行业照样上演这种故事。航空业够现代吧,在这个行当里,也有"无中生有"的把戏——乘客买了飞机票,却上不了飞机。
|
关 键 词: | 格式合同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