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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和谐法治——以马克思市民社会理论为视角
引用本文:骆小春,吴建华,宋伶俐.论和谐法治——以马克思市民社会理论为视角[J].理论导刊,2009(4).
作者姓名:骆小春  吴建华  宋伶俐
作者单位:1. 南京工业大学,法学院、南京大学,法学院,南京,210009
2. 南京工程学院,南京,211167
3. 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南京,210009
基金项目: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全 
摘    要:马克思市民社会理论中蕴含的民主理论、权力制约理论、人权保障理论等丰富的法治思想,对我国的和谐法治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法治和谐与和谐社会存在良性互动关系.实现法治和谐、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在于:培育法律信仰;树立法律权威;健全完善法律制度.

关 键 词:法治和谐  民主  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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