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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侵权与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及其责任
引用本文:沈晓东.共同侵权与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及其责任[J].法治研究,2006(9):68-69.
作者姓名:沈晓东
作者单位:慈溪市人民法院
摘    要:一、共同侵权的性质 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共同侵权是指两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者过失致人损失,或者无共同故意,共同过失,但其侵害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行为。

关 键 词:共同侵权  数人侵权  意思联络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责任  法律若干问题  共同故意  共同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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