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侵权与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及其责任 |
| |
引用本文: | 沈晓东.共同侵权与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及其责任[J].法治研究,2006(9):68-69. |
| |
作者姓名: | 沈晓东 |
| |
作者单位: | 慈溪市人民法院 |
| |
摘 要: | 一、共同侵权的性质
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共同侵权是指两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者过失致人损失,或者无共同故意,共同过失,但其侵害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行为。
|
关 键 词: | 共同侵权 数人侵权 意思联络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责任 法律若干问题 共同故意 共同过失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