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与挑战——自侦案件审查逮捕决定权上提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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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马玲.创新与挑战——自侦案件审查逮捕决定权上提一级[J].法制与社会,2011(28):122-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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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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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检察院侦查一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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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根据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部署,最高人民检察院2009年9月2日印发了《关于省级以下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由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逮捕的规定(试行)》,明确规定了省级以下(不含省级)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应当报请上一级检察院审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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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自侦案件 上提一级 报请逮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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