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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家平等思想探析
引用本文:马,腾,马作武.墨家平等思想探析[J].法学评论,2014(3):175-182.
作者姓名:    马作武
作者单位:厦门大学法学院;中山大学法学院;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先秦诸子法律思想的现代诠释》(批准号:13YJA820035);厦门大学法学院青年教师科研基金项目《墨家“兼爱”、“贵俭”思想与传统社会正义理念》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墨子学儒者之业而自创学说,以兼爱为根本,以平等为宗旨,曾构建一个"非儒"的墨学体系。而后墨学式微,学人或尊儒辟墨,或视墨同儒,排抑消解墨学之平等思想。细绎其旨,墨子高倡"兼以易别",阐发一种异于儒家"仁爱"的"兼爱"论:兼交并举、爱利一体,表达的是具有超越意义的人类对等关系与平等法则;有见于齐、独僈等差,强调的是现实等差语境中的社会平等理念。以"兼爱"为本,纲举而目张,墨学体系沿"法仪"观将其平等哲学投射于各个环节,显现为一种平等的制度精神。"非命"、"节用"、"尚贤"、"明鬼"诸论,均拢合于墨学的平等法则。

关 键 词:墨家  兼爱  平等  正义  法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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