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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国家电信业改革对我国电信业立法的启示
引用本文:刘进.西方国家电信业改革对我国电信业立法的启示[J].天水行政学院学报,2002(5):46-49.
作者姓名:刘进
作者单位:湘潭大学法学院,湖南,湘潭,411105
摘    要:20世纪 70年代以来 ,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发达国家在电信业领域中发起了一场以放松管制、引入竞争为目的的改革运动 ,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西方电信业改革对我国电信业立法有以下启示 :法律是电信改革过程顺利进行的保障 ,电信立法应以政企实质性分离为前提 ,电信立法应以保障电信市场的自由、平等、充分竞争为基本原则。

关 键 词:自然垄断  电信业  改革  立法
文章编号:1009-6566(2002)05-0046-04
修稿时间:2002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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