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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民事诉讼时效的中止和中断
引用本文:杨湛湖.试论——民事诉讼时效的中止和中断[J].甘肃政法学院学报,1987(4).
作者姓名:杨湛湖
摘    要:民事诉讼时效问题,在我国新颁布的《民法通则》第七章中作出了系统的、专门的规定,但是如何深刻理解并正确执行民事诉讼时效,仍是我们面临的一个新课题。由于民事诉讼时效所涉及的内容比较广泛,本文拟就民事诉讼时效的中止和中断问题谈一点认识和看法。民事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公民或法人)通过诉讼程序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有效时间。权利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间内,如果不行使自己的权利,就丧失了请求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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