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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办理工作——基于上海市的分析
引用本文:徐逸伦.略论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办理工作——基于上海市的分析[J].人大研究,2010(7):24-29.
作者姓名:徐逸伦
作者单位:中共上海市委党校公共管理教研部
摘    要:人大代表的权利应该是全方位、复合式的权利组或权利群,通过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提议案质询案、问询等多种方式,人大代表才能切实承担起议政监督的重任,才能代表广大人民行使国家主人的权力,仅仅以建议批评权的行使、书面意见的提出不能解决现存的各种问题。

关 键 词:人大代表  书面意见  办理工作  上海市  “一府两院”  通过审议  广大人民  复合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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