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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中的不能犯界说——以危险判断学说为基准
引用本文:廖万里.我国刑法中的不能犯界说——以危险判断学说为基准[J].法商研究,2005(2).
作者姓名:廖万里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博士研究生北京100872
摘    要:在我国刑法中,不能犯是未遂犯的一种,具有可罚性,但行为在何种情况下始成立不能犯在理论上存在争议。比较不能犯判断的诸种学说,我国宜采用“具体危险说”来区分不能犯与不可罚行为的界限,并以行为后所调查清楚的该行为因果序列中的一切事实为基础,根据科学的准则来划分不能犯与能犯未遂的界限。

关 键 词:犯罪未遂  不能犯  危险  不可罚行为  能犯的未遂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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