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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把“订金”当“定金”
引用本文:王栋.莫把“订金”当“定金”[J].检察风云,2012(16):56-57.
作者姓名:王栋
作者单位:大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摘    要:为更好地普及法律常识,同时为广大读者提供法律服务,本刊将联合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开设“法律服务”栏目。大成律师事务所是中国成立最早、规模最大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曾连续三年被《亚洲法律杂志》(ALB)评为“亚洲规模50强第一名”。本刊联手大成律师开设“法律服务”专栏,除定期向读者介绍相关法律专业知识外,

关 键 词: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定金”  “订金”  法律服务  法律专业知识  法律常识  读者  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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