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后指使他人顶包的行为如何定性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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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冯庆平,马敏.交通肇事后指使他人顶包的行为如何定性处罚[J].人民政坛,2012(8):48-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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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冯庆平 马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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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清流县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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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案情】2011年12月25日,沈某无证驾驶轿车撞倒行人李某,造成李某当场死亡。为逃避法律责任,沈某指使同车的张某为其顶包,并承诺事后给张某一笔钱补偿,张某遂向公安机关谎称自己系驾车肇事者。后经公安机关全面侦查和说服教育,张某供认了替沈某顶包的事实。经交警部门认定,沈某负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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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定性处罚 交通肇事 行为 他人 公安机关 无证驾驶 法律责任 说服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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