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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行使人大的监督权
引用本文:袁志奇.依法行使人大的监督权[J].公民与法治,2009(10):33-34.
作者姓名:袁志奇
作者单位:河北省永清县人大常委会
摘    要: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人大的监督权,从根本上说,是人民当家作主、管理国家的权力的体现,其实质就是对政府的行政执法行为和法院、检察院的司法行为的制约和规范,从而保障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的正确行使。近年来,随着我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作用得到了有效发挥,而在实际工作中,

关 键 词:地方各级人大  监督权  人民当家作主  行政执法行为  司法行为  依法治国  监督作用  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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