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涉老纠纷有法亦有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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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贺玲.处理涉老纠纷有法亦有情[J].四川党的建设(农村版),2014(11):60-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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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贺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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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与子女签订《分别赡养协议》差点老无所依郭大爷养有三儿一女。到了应该尽享天伦的年纪,郭大爷却把三个儿子告上了法庭。原来,1995年郭大爷老两口与三个儿子签订了《分别赡养协议》,约定大儿子负责赡养母亲,其余两个儿子负责赡养父亲。因为当时女儿已出嫁,分家时没有将财产分给女儿,所以协议中并没有约定女儿应该承担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母亲去世后,大儿子便对父亲的拮据生活不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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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赡养协议 赡养义务 老无所依 被继承人 有法 《继承法》 法定继承人 婚姻自主权 婚姻关系 个人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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