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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九江共青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复
作者单位:国务院
摘    要:正国函2018]49号江西省人民政府:你省关于将九江共青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同意九江共青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定名为九江共青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行现行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政策。二、九江共青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升级后规划面积为2.931平方公里,由两个区块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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