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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复
作者单位:国务院
摘    要:正国函2018]44号广东省人民政府:你省关于请求批准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同意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定名为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行现行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政策。二、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升级后规划面积为9.81平方公里,由三个区块组成。区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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