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常驻机构进出境公用物品监管办法
摘    要: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海关对常驻机构进出境公用物品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常驻机构进出境公用物品应当以本机构自用、合理数量为限。常驻机构进出境公用物品,可以由本机构或者其委托的报关企业向主管海关或者口岸海关办理通关手续。常驻机构进出境公用车辆,向主管海关办理通关手续。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