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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荣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复
作者单位:国务院
摘    要:正国函2018]47号重庆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荣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同意荣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定名为荣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行现行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政策。二、荣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升级后规划面积为17.05平方公里,由五个区块组成。区块一规划面积11.41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东至峰高街道庙山村小河家岩,南至万福寺水库、枇杷屋基、青岗山、碉楼房子,西至新店子、钟家湾、封门寺,北至成渝铁路、荣峰河及成渝高速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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