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关于犯罪客体的几个问题(续)
引用本文:雪千里.关于犯罪客体的几个问题(续)[J].中国刑事法杂志,2006,19(3):21-26.
作者姓名:雪千里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
摘    要:将犯罪客体与行为对象加以区分,犯罪客体不是具体的人或物,并不违反哲学原理。说马克思1842年的著名论断是传统犯罪客体理论形成的理论根据,其证据尚不充分。依照马克思主义的利益观,利益是一个关系范畴,用它作为犯罪客体的内容,难以避免法益概念的精神化。保护客体、犯罪客体与侵害客体各有其含义的规定性,使用时应注意场合。

关 键 词:1842年著名论断  法益概念的精神化  保护客体  犯罪客体

On Several Issues of the Criminal Object
Xue Qianli.On Several Issues of the Criminal Object[J].Chinese Criminal Science,2006,19(3):21-26.
Authors:Xue Qianli
Abstract:
Keywords: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