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监督突破执行“瓶颈” 被占四十年宅基地收归台胞——临高县“南园茶楼”恢复执行案始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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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临高县人大法制工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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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4年11月11日,在临高县人大常委会锲而不舍的监督下,临高“南园茶楼”恢复执行案顺利执行,台胞王不宏被占40年的祖置宅基地得以归还。“南园茶楼”位于临高县临城镇新镇路县影剧院对面,地处临城热闹的商业街。台胞王不宏,原籍临城镇人,1949年去台湾,现居住在台北市。“南园茶楼”是台胞王不宏的祖屋,1964年,临高县委未经任何手续,没有任何资金补偿就指令强行拆除了王不宏的祖屋,将该宅基地安排给县果菜副食品公司,该公司盖起现在二层楼的“南园茶楼”。因该公司欠工商银行贷款无力偿还,经诉讼判决生效后,2000年临高县法院作出变卖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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