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少杀慎杀”时代中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建立的必要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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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玮玮.论“少杀慎杀”时代中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建立的必要性[J].法制与社会,200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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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玮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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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省政法学院 山东·济南250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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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随着死刑核准权统一收归最高人民法院,我国正式进入了“少杀慎杀”的时代。因此建立旨在保障刑事被害人权利的国家补偿机制就显得尤为迫切和必要。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的建立一方面可以有效抚慰被害人,另一方面也可以减少国家在“少杀慎杀”时所面临的来自于被害人和社会舆论的压力。尤其是在建设和谐社会的今天,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机制的建立更具有深远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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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刑事被害人 “少杀慎杀” 国家责任 人权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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