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著作权法的重大修改 |
| |
摘 要: | 为切实保护著作权人的利益,适应数字化、网络化的国际环境,日本将根据“WIPO著作权条约”及“WIPO现场演奏条约”对著作权法进行修改。主要内容为:一、确保加密措施的实效性且.对加密技术性手段的保护录像、软件、音乐CD等版权产品为防止被任意复制,而安装了技术性防复制装置。制造、发行拆除这些装置的设备,将被追究刑事责任。2对权利管理信息的保护禁止以不正当手段去除、更改版权产品上所附的权利管理信息他括权利人、版权产品的信息)的行为。以上规定从1999年10月1日开始实施,二、扩大著作权人的权利1.新增著作权转让权利…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