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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理股票期权性质的争论
引用本文:李秀丽.经理股票期权性质的争论[J].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05,7(6):213-214.
作者姓名:李秀丽
作者单位:辽宁行政学院,辽宁,沈阳,110161
摘    要:经理股票期权制度起源于20世纪50年代的美国,是一种旨在解决企业“委托———代理矛盾”、报酬和风险相对称的长期激励制度,具体来说,是指公司给予重要雇员(尤其是高级经理人员)的一种购买本公司股票的选择权,持有这种权利的人员可以在规定的时期内以行权价格(即股票期权合约的约定价格)购买公司一定数量的股票,并有权在一定时期后将所够入的股票在市场上出售,但股票期权本身不可转让。股票期权实质上是公司给予其高层管理人员的或有报酬,该报酬能否取得完全取决于公司激励目标(股价超过行权价格)能否实现。

关 键 词:经理股票期权  股票期权  博弈
文章编号:1008-4053(2005)06-0213-02
修稿时间:2005年10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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