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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中对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规定
引用本文:研.《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中对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规定[J].北京市工会干部学院学报,2004,19(3):5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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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自2004年2月1日起施行。以前由于对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没有统一的规定,容易发生侵害职工权益的现象,这次在《办法》中,对保护职工合法权益作出了明确规定。

关 键 词:《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  职工合法权益  中国  国有资产管理  产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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