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中对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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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研.《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中对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规定[J].北京市工会干部学院学报,2004,19(3):59-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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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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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自2004年2月1日起施行。以前由于对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没有统一的规定,容易发生侵害职工权益的现象,这次在《办法》中,对保护职工合法权益作出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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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 职工合法权益 中国 国有资产管理 产权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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