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论“把法律作为修辞”理论的合理性
引用本文:吕玉赞.论“把法律作为修辞”理论的合理性[J].法学论坛,2015(2):53-62.
作者姓名:吕玉赞
作者单位:山东大学法学院,山东济南,250100
基金项目:201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法律方法理论研究》(10JJD820008)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陈金钊教授最近提出了一种与西方法律修辞学不同的"把法律作为修辞"理论,该理论因其独特的涵义界定、价值立场和修辞方法而受到不少学者的质疑和批判。"把法律作为修辞"理论并非作者自由的学术创造,该理论几乎所有的构成元素都可以根据法治理论、法教义学、法律话语、分析修辞学、最新的法律修辞学理论等获得相应的理论证成。因此,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把法律作为修辞"更是对西方法律修辞学的一种学术改造和重构。

关 键 词:把法律作为修辞  法律话语  法律论辩  合法性  修辞方法

On the Rationality of the Theory of "Law as Rhetoric"
LV Yuzan.On the Rationality of the Theory of "Law as Rhetoric"[J].Legal Forum,2015(2):53-62.
Authors:LV Yuzan
Institution:LV Yuzan;Law school,Shandong University;
Abstract:
Keywords: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