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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诈骗罪“损失”要件的独立性——兼谈二维码案之定性
引用本文:章智栋.论诈骗罪“损失”要件的独立性——兼谈二维码案之定性[J].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8(1).
作者姓名:章智栋
作者单位:华东政法大学;
摘    要:对于诈骗罪是针对被害人整体财产还是个别财产的犯罪,我国刑法理论界存在较大的分歧。文章认为实质的个别财产说更加适合我国的现实情况,"损失"在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体系中不具有独立地位,应当被包含于处分行为要件中作为判断诈骗行为是否具有法益侵害性的实质标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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