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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儿牟利,“狼爸”入刑
引用本文:阿军,兴会.卖儿牟利,“狼爸”入刑[J].法律与生活,2015(3):36-37.
作者姓名:阿军  兴会
摘    要:匿名信引出卖婴案 2013年6月5日上午,一封匿名举报信被送到湖北省枣阳市公安局局长赵友明手上.举报信的主要内容是:“太平镇高夏庄村村民邢小强通过刘春、李良等人,于2011年12月将其在太平镇卫生院出生的双胞胎儿子卖掉了,希望公安机关管一管.” 随即,办案民警展开调查,了解到举报信中提及的李良系太平镇双河村村民,现年53岁;邢小强的妻子陈嫒于2011年12月19日在太平镇卫生院产下一对健康的双胞胎男婴.

关 键 词:触犯法律  小强  赵友  月将  拐卖儿童罪  公诉机关  蓼皋镇  贵州省铜仁  情节特别严重  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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