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诊所式法律教育的演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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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竹青.美国诊所式法律教育的演进[J].比较法研究,2012(2):45-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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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竹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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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科技大学文法学院;美国哥伦比亚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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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一、诊所式法律教育的产生及初期发展美国的法律教育可以追溯到19世纪,当时正式的法律院校已经存在,但对未来律师的教育和培养是学徒式的。1800年,美国大部分州的法律教育都需要一定的学徒年限(如马里兰州需要5年的学徒期,有大学学历的可以减少1年),但是到1860年,随着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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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诊所式法律教育 案例教学法 法学教育 诊所教育 法学院 法律院校 培养学生 现实主义 法律诊所 苏格拉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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